競拍須知
本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委托標的進行公開拍賣,F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競買人須仔細閱讀和遵守本公司《競買須知》,實地查看、知曉拍賣標的相關情況,并依此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的行為負責。
二、本公司采用任何形式對標的所作的描述、評價和介紹均屬參考性意見,不代表本公司對拍賣標的任何擔保,所以要求競買人務必在申請競買標的時認真咨詢及查看拍賣標的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資料。
三、競買手續:欲競買者請提前辦理報名、競買登記手續,并繳納履約保證金,本公司發給有關資料開具“保證金收據”,即成為正式競買人,競買人須提前憑保證金收據和《競買申請登記表》領取應價牌。無應價牌者不得參加拍賣會。
四、拍賣程序:
1、競買人及其陪同人員在指定的競買席就座。
2、拍賣師簡介拍賣標的的情況及拍賣方式、競價方式等有關注意事項。
3、拍賣師宣布拍賣開始及拍賣標的起拍價后,競買人若要應價,應舉應價牌應價,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
4、拍賣師當場宣布拍賣標的應價價階,并有權視情況改變價階。
5、本次拍賣為有底價增價拍賣。
6、拍賣標的由委托人授權本公司依法轉讓給最高應價的競買人(即買受人),拍賣師采用“三輪”叫價方式,直到拍賣師第三次宣讀最新應價且無人應價時,若達到底價,則拍賣師以落槌形式表示成交,并由拍賣師當場宣布。
7、拍賣師報出起拍價后,若三次報價仍無人應價,此項拍賣程序終止,并作未成交處理。
8、全部拍賣程序結束后,競買人須交回應價牌方可離場。
五、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的保證金在成交總價款中抵扣,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繳納成交總額5%的拍賣傭金;
六、拍賣會結束后,買受人與本公司現場辦理成交手續,簽訂《成交確認書》,辦理合同公證,公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須現場付清拍賣傭金并于規定時間前付清全部價款。未競得者現場辦理保證金的退還。
七、買受人拒不簽訂、執行《拍賣成交確認書》者,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其保證金不退還買受人,委托人有權將標的重新委托拍賣,其重新組織拍賣的成交額低于本次拍賣成交額的差額以及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均由不執行《成交確認書》的買受人承擔。
八、拍賣標的的交付方式:買受人憑《成交確認書》和“交款憑證”直接與委托人辦理拍賣標的的交割。
九、特別申明:競買人參加競買,視為認可拍賣標的的一切瑕疵。
十、在拍賣活動中,競買人及其陪同人員必須服從拍賣大會工作人員的安排,遵守大會紀律,不得在場內隨意走動、高聲喧嘩、起哄和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競買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違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二、對上述事宜如有不清楚的,須在公開拍賣日前向本公司咨詢。